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立法完善的路径:问题与弥补——以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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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松才,张晓明.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立法完善的路径:问题与弥补——以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为例[J].湖南社会科学,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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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松才 张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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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广东广州,510006 2. 九江学院,江西九江,3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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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公平正义社会秩序的维护》,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义务视角下劳动权立法保障的借鉴与完善研究》,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国家义务视角下劳动权保障立法的完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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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数次修改过程中,修改程序的启动多是在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公众强烈要求下启动.弱势群体通过一定的参与途径对法案的修改施加影响,但成效不太显著,难以发挥税法的调节收入差距等作用.因而,我国弱势群体保障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可在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制度的构建与充实予以弥补和完善,以便保障公众参与立法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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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弱势群体 免征额 立法参与 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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