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新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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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晓燕.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新机制[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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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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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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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01年开始,浙江省诸暨市在全市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到2004年有70%的村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初步形成了“政府指导、两委领导、群众参与、各方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机制。一、围绕民主管理,不断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水平我们围绕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四个民主”要求,按照“两委负总责,协会具体抓”的运行体制模式,不断加强组织网络、工作机制、自治制度建设,努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1郾构建互动式机制。在建立健全市镇两级指导小组——村领导小组——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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