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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分析的正义理论——《自由的权利:民主伦理大纲》导论
引用本文:霍耐特,王晓升.作为社会分析的正义理论——《自由的权利:民主伦理大纲》导论[J].学习与探索,2013(8).
作者姓名:霍耐特  王晓升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武汉,430074
摘    要: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正义理论沿着康德哲学的思路,脱离社会习俗来探讨社会规范的原则,这导致了“是与应当”的对立,而作为社会分析的正义理论就是要沿着黑格尔所开辟的道路,即在分析现实社会的基础上重建正义制度.为了使人们更容易理解这个理论,抽象地勾勒出这个理论的四个预设是必要的.这四个预设是:社会再生产与传统的价值系统是联系在一起的;把其中的某些价值作为正义制度的道德参考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对正义理论的规范性重构必须有正确的方法论;这种方法必须使人们能够批判性地运用这种正义理论.

关 键 词:社会分析  正义理论  黑格尔  政治哲学  《自由的权利:民主伦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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