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儒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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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区永圻.论汉儒批法[J].江西社会科学,2003(7):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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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区永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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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成人科技大学教务处,广东,广州,5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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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家因暴秦的速亡而在汉前中期连带受到严厉的批判,并由此中断了本学派在学术上的发展,黯然退出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主流。然而法家学说的精髓毕竟是封建专制体制的内核,故不但最高统治者对其“表弃里用”,即汉儒董仲舒们也不免带有法家的思想痕迹。法家思想理论对于封建专制主义的不可或缺,与汉前中期过秦批法的时代氛围相碰撞,乃构成此后二千年来“阳儒阴法”的奇特历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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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汉儒 过秦 批法 阳儒阴法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3)07-0014-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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