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原计划提交2006年初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因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的一封公开信而“叫停”,由此引起了一场轰动一时的物权法“叫停”风波。2006年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物权法草案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审议,可以说为这场“风波”画上了一个句号。风波过去,物权法的立法程序已重新启动,但这场“风波”带给立法者们和全社会的思考并没有结束,给起步中的中国法治进程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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