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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新论
引用本文:张霁,孙黎波.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新论[J].决策与信息,2010(1):37-38.
作者姓名:张霁  孙黎波
作者单位:张霁(西南政法大学);孙黎波(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 
摘    要:原因自由行为是刑法界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当今各国刑事立法都承认原因自由行为具有可罚性。但责任主义原则的确立却是证明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的一个难关。纵观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对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罚其实并不违反责任主义原则,其完全可以比照我国过失犯罪的立法和实践进行处理。

关 键 词:原因自由行为  责任主义  可罚性  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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