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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内核”与“基本内核”的表述
引用本文:韩振峰.关于“合理内核”与“基本内核”的表述[J].社会科学研究,1981(4).
作者姓名:韩振峰
摘    要:现行的许多哲学教科书或哲学理论读物,当谈到黑格尔哲学中的“合理内核”与费尔巴哈哲学中的“基本内核”时,往往表述为: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我认为,这种传统的表述法是值得商榷的。我们知道,所谓黑格尔哲学中的“合理内核”就是指他的丰富的辩证法思想。首先,黑格尔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马、恩选集》第3卷63页)。其次,黑格尔还把运动、发展的根源归结为内部矛盾,他说:“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而且黑格尔还认为,矛盾是真实存在的,一切东西之所以是具体的,真实的,就是因为它包含着内在矛盾。他说:“某物之所以有生命,只是因为它本身包含着矛盾。”再次,黑格尔还科学地表述了真理的具体性,并对物质与精神的相互转化和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等都作了细致的论述。总之,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是相当丰富的,然而,这种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却被他那庞大的唯心主义“外壳”禁锢着。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马克思主义哲学时,彻底改造了黑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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