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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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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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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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和谐劳动关系 工业园区 和谐企业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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