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著作权合理使用范围的法经济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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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绪翔,仲春. 对著作权合理使用范围的法经济学思考[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 25(6): 203-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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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绪翔 仲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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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0046(陶绪翔),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0046(仲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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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 ,为了防止著作权人滥用权利 ,各国《著作权法》都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以期求得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我国亦不例外 ,但由于我国采用列举方式界定合理使用的范围 ,以致出现了不周延性和模糊性 ,将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发展 ,因而需要明确合理使用的范围。笔者主张结合采用概括和列举的方式来界定合理使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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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理使用 范围 产权 成本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4)06-0203-03 |
修稿时间: | 2003-12-20 |
Legal Economic Thought on the Scope of Fair Deal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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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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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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