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
引用本文:唐福齐.论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8(5):81-83.
作者姓名:唐福齐
作者单位:唐山师范学院,河北唐山063000
摘    要:我国刑法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立法上的不明或空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容易出现定性不准的情形。在认定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时空性和有效性上,较之单独犯罪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在有效性的认定标准上,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条件更为严格。鉴于刑法中设置中止犯是为了鼓励犯罪人迷途知返、及时退出犯罪的目的,加之共同犯罪的特殊性,建议应从立法的角度对其加以规范。在认定其有效性时,应在坚持共同犯罪原理的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原则,以鼓励犯罪人中止犯罪。

关 键 词:犯罪中止  时空性  有效性  立法思考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