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中止和中止犯若干问题的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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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开诚.关于犯罪中止和中止犯若干问题的再思考[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534-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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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开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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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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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犯罪中止行为是法律和社会赞许、支持的行为,与中止犯(犯罪行为)有着质的区别.立法者应当在价值取向上把中止犯的存在范围限定在严重犯罪之中和犯罪过程中的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中止犯的成立条件不能混同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存在若干弊端,应当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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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中止 中止犯 中止犯的成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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