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督导人才培养研究报告(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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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莉萍,韦晓冬.珠江三角洲督导人才培养研究报告(中)[J].中国社会导刊,2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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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莉萍 韦晓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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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商学院 2. 深圳市社工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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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珠江三角洲地区出现了两种本土督导人才培养模式:徒弟跟班式和学院式.
2007年7月,香港基督教服务处行政总裁吴水丽先生建议深圳市推行社工督导制度.可以说,这两种本土督导人才培养模式是由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工协会在香港基督教服务处的支持下创造出来的,极富本土创造性.
在深、莞两地政府部门有关本土督导人才培养的政策文件中,暂未明确描述人才培养目标.我们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初级督导选拔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三条规定,将深圳本土督导人才具体培养目标理解为:为深圳社工机构培育一批社工人才队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与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初级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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