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中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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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爽 朱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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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山东青岛,266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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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省法学会2017年度省级法学研究课题(SLS(2017)B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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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审判方式是对席审判,即控辩双方均需出庭,法院方能作出判决.但是,在对席审判不能正常进行的时候便需要缺席审判的存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在我国的具体应用是在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关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范围、证明标准、人权保障等问题.因此,需要适当扩大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其证明标准,弥补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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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证明标准 人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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