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对城镇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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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1992年4月,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以来,至1994年6月底止,已有69个市县向42.67万户职工出售公有住房2472万平方米,约占公房存量的1/3,其中:以综合价购房取得全部产权的占79%。还有47个市、县3365万平方米公房调整了租金;有59个市、县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交纳公积金的职工为217万人,约占全省应交公积金职工总数的50%,有55个市、县开展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职工6万人.共筹集资金13.88亿元,其中职工个人集资10.17亿元,已建房238万平方米.通过房改已归集住房基金43亿元,福利性住房制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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