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二战以来,在个人与群体的人权保护方面有着出人意料的进步。这大部分应归功于联合国。这个进步主要是通过联合国的宪章及其实践才得以实现的。 通过各种公约、宣言和决议,联合国在确立人权的国际标准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它在实施和推行这些标准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例如建立专门机构以及进行因国家而异的调查和人道主义干预等,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人权问题的政治化以及它产生的负面影响——缺乏影响和法定的权力。 当今世界所受的困扰主要在于民族冲突,且已严重到大规模屠杀以期灭种的地步,个人和群体的人权问题再一次凸现在我们面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联合国应该继续发挥干预政府的权力以保护人权。联合国应当建立解决这类问题的机构和权力。但人 权问题之根本和永久地解决,归根到底要依靠人民和政府经由社会化而达于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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