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方略是建立支撑和谐社会的制度体系.和谐社会的精髓是均衡,是动态均衡,是发展中的均衡.面对现实的收入分配差距,反思在效率与公平二者之间"跷跷板模式"的形成和失衡,我们认为,尽管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二者有其独立的运行机制,但为了把握效率与公平的均衡,将其放在了同一只"跷跷板"上.二者失衡不在于效率一极,而在于公平一极,不在于效率太高,而在于公平滞后.迈不开制度创新脚步的原因可以归结为思维陷阱、实践迷局和理论盲从.中国仍属于效率加速期,二者相对均衡的制度架构是效率尽其所能,公平跟踪效率,效率反哺公平.建立独立的社会公平机制是解决效率与公平矛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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