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劳动合同的形式
摘    要:“为了解决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草案明确规定,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双方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此种处理事实劳动关系的方式引起了很大争议,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该条款提出了建议;也有人认为这样规定有失公平,并且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治行为也会受到了不恰当地限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