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权人是否有权随意撤销合同 |
| |
作者姓名: | 曹禺天 |
| |
作者单位: | 江苏 |
| |
摘 要: |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作出。我国合同法第180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对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的项目作出赠与表示的,事后不得随意撤销;赠与人如果不积极履行赠与承诺,受赠人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赠与款项。
|
关 键 词: | 赠与权人 赠与合同 《合同法》 中国 财产权利转移 合同随意撤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