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女性财产权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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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红.汉代女性财产权探析[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8(2):6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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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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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层法律系,广东,广州5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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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人认为,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女性没有财产权,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汉代,女性享有一定的财产权,包括财产的继承权、所有权和支配权等,这些财产权都为当时的法律所承认并保护。汉代女性的财产权要大于后世女性,但另一方面,它无法跟男性相比,汉代女性的财产权仍然从属于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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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汉代 女性 财产权 |
文章编号: | 1671-3842(2008)02-0063-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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