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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女性财产权探析
引用本文:林红.汉代女性财产权探析[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8(2):63-66.
作者姓名:林红
作者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层法律系,广东,广州510520
摘    要:有人认为,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女性没有财产权,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汉代,女性享有一定的财产权,包括财产的继承权、所有权和支配权等,这些财产权都为当时的法律所承认并保护。汉代女性的财产权要大于后世女性,但另一方面,它无法跟男性相比,汉代女性的财产权仍然从属于男性。

关 键 词:汉代  女性  财产权
文章编号:1671-3842(2008)02-0063-04
修稿时间:2007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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