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立法解释之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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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莉,贾国发.论刑法立法解释之废止[J].理论界,2004(4):281-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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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莉 贾国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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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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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刑法立法解释废止的缘由 (一) 从宪法、立法法缘何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谈起 宪法、立法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的权力的缘由可能有多种说法,但是我们认为,与以下两个命题密切相关。 1.“有权制定法律,就有权解释法律”。这一命题的基本理由在于:立法是立法者意思的表示,既然法律解释的目标在于探询立法者在立法时注入法律条文的意思,就没有谁能比立法者更有资格解释法律。易言之,法律解释的目标是探询立法原意,而立法者本身最清楚立法原意。然而,立法原意是否存在?立法者是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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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立法解释 法律公正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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