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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运行模式述评
引用本文:马楠,王峙焯,金秀琴.政府引导基金运行模式述评[J].经营管理者,2013(8):70+69.
作者姓名:马楠  王峙焯  金秀琴
作者单位:吉林警察学院;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机理及法律规制”资助,项目编号12512048
摘    要:运行模式的选择对政府引导基金应有功能的实现至关重要。我国目前相关规定将政府引导基金基金的组织类型限定为事业法人,此种规范应得以修正,还应赋予各级政府自行选择引导基金运行模式的权利。常见的政府引导基金运行模式包括事业法人制、信托制、公司制、有限合伙制等,其各具特点、各有利弊。政府引导基金选择运行模式时,应审时度势、因地制宜,探索出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独有道路。

关 键 词:政府引导基金  运行模式  事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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