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002年10月,中央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央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找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保障制度的地位。2003年,我国正式启动新农合试点,2008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2004年,大通县成为青海省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8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支持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改革措施,全面推进医药费用即时结报工作,加快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基金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新农合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难"的问题,但是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以具体地区为实例,深入研究制度的实施现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切实方法,这对新农合未来的实施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选择青海省大通县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研究对象,对大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指出了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进行深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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