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桌令” 引致的曲直之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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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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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月1日,江苏省宿迁市实施《关于制止大操大办、树立文明新风的若干规定》,要求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宴请不得超过5桌;城乡居民不得超过8桌。违者将受到党纪、行政和经济处罚。此《规定》一经颁布,很快引来了这样的置疑:政府是不是管得太宽了?理由很简单:党员干部自然有党的纪律和政府律令来约束,但城乡居民是民间社会的自由成员,是构成社会自治领域的主要部分,用对党员、干部的约束条款“治理”自治社会是否有权力越界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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