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拟入法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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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庄琪.“常回家看看”拟入法有感[J].老友,2011(4):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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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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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媒体报道,《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基本完成,新修订的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也就是说,赡养人不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属于违法行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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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回家 修订工作 精神慰藉 媒体报道 家庭成员 违法行为 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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