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常回家看看”拟入法有感
引用本文:庄琪.“常回家看看”拟入法有感[J].老友,2011(4):17-17.
作者姓名:庄琪
摘    要:据媒体报道,《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基本完成,新修订的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也就是说,赡养人不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属于违法行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

关 键 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回家  修订工作  精神慰藉  媒体报道  家庭成员  违法行为  老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