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槐荫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9年,编制5人,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职律师2名。5年来,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援助条例》为依据,以维护贫弱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创新理念,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由被动应付到主动开拓;由浮在机关到扎根基层油单一代理形式到法制宣传、纠纷调解,非诉协调多功能结合的三个根本性转变。6年来,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0余件;办理非诉业务300余件;参与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百余起;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收到有关单位和群众赠送的锦旗9面、表扬信11封。2002年被济南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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