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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哲学中的天与上帝——兼评利玛窦的以耶解儒
引用本文:桑靖宇.朱熹哲学中的天与上帝——兼评利玛窦的以耶解儒[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2):21-26.
作者姓名:桑靖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基金项目:武汉大学“70后”学者学术发展计划之“跨文化哲学文本书写与哲学学科重建”项目
摘    要:朱熹哲学中人格神的成分常被人们所忽略乃至否定,实际上他的天的三种含义中的"主宰天"即是对周初宗教的"上帝"的继承。朱熹的主宰天具有鲜明的内在性,这使其常被义理天和自然天所掩盖。然而,朱熹仍承认神人间的人格性的交流和沟通,但由于"绝地天通"的神权垄断,这主要是通过孔子信仰的中介来实现。利玛窦虽然看到了主宰天、义理天和自然天的不同,但他将儒家的主宰天、上帝等同于基督教的上帝,无疑犯了简单化的错误。

关 键 词:主宰天  上帝  天地之心  孔子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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