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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个人创业八大利好
作者姓名:李方
作者单位: 
摘    要:微型企业部分收费可免3年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制定颁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引导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自主创业,为其申请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免费的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并严格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人员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 键 词:高校毕业生  微型企业  个体工商户  自主创业  农民工  下岗失业人员  私营经济发展  复员退伍军人  私营企业  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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