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引热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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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瑾.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引热议[J].职业,2014(28):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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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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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据了解,此次取消的11个职业资格为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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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资格 国务院 注册资产评估师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土地登记代理人 行政审批项目 房地产经纪人 企业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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