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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引热议
引用本文:闫瑾.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引热议[J].职业,2014(28):34-35.
作者姓名:闫瑾
摘    要: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据了解,此次取消的11个职业资格为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

关 键 词:职业资格  国务院  注册资产评估师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土地登记代理人  行政审批项目  房地产经纪人  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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