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政府合作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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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新卫.新疆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政府合作探析[J].新疆社科论坛,2011(5):4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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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新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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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中亚与中国西北边疆政治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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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新疆与中亚国家地方政府合作机制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8XGJ004)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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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开展地方政府合作最关键的是要因地制宜,发挥彼此合作的最大效能,围绕互利互惠的目的不断推动合作方式的多样化。根据现实需要开展契约式合作;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动合作开发;开展支援式合作,为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共赢打下基础;积极探索边境跨国经济开发区合作模式。新疆作为我国向上合组织成员国开放和合作的重要通道和桥头堡,应当发挥新疆独特的地缘区位优势,抓住机遇扩大地方合作的内容,以互利互惠为目的,推动合作方式多样化,进而不断提高合作水平。深化能源合作;加强矿产资源合作;促进经济领域的广泛合作;巩固地域安全与维稳合作;强化文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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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疆 上合组织 地方政府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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