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法治:康德法哲学的二维视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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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义平.权利与法治:康德法哲学的二维视界[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8(5):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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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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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合肥,23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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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康德法哲学的两个维度分别是权利和法治。他通过权利的普遍原则论证了权利与义务对于道德的至上性、权利对于道德 (善 )的优先性以及一个公民社会的私人权利原则是如何可能的 ;通过法治的理想社会原则论证了人性的善恶两重性、法治的国家统治原则以及一个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是如何可能的。文章最后对康德法哲学的历史观、自由主义和自然法思想等对后世的影响作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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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康德 权利 法治 法哲学 |
文章编号: | 1001-5019(2004)05-0023-05 |
Right and Rule of Law:the Two Dimensions of Kant's Legal Philosoph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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