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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统计机构de现状、原因与对策
作者姓名:蒋和庆
作者单位: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 邮编:311202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然而,在刚实施的全省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中,虽经省统计局领导全力协调与督查,但机构改革的结果对统计队伍建设来说仍然不尽人意,这对新世纪的统计事业必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一、县级统计机构改革后的现状据最新资料表明,全省县级统计局在机构改革后保留单设的仅35个,占39.8%;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53个,占60.2%。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全省除杭州市所属县级统计机构保留单设外,其他地区均受到不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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