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专业相结合的大学生人格塑造——以法学生为例 |
| |
引用本文: | 朱骞.与专业相结合的大学生人格塑造——以法学生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4(22). |
| |
作者姓名: | 朱骞 |
| |
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 |
摘 要: | 本文提出大学生人格塑造应与其专业相结合,并以法学专业大学生为例展开论述。对于法学生应以法学学者为榜样来引导其人格塑造,应将法律精神作为一种人格特质纳入法学生的人格构成的核心,着重从法律信仰、法律思维及社会责任感来进行引导教育。
|
关 键 词: | 人格塑造 法学生 法律精神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