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非谓形容词”质疑
引用本文:蒋国辉.“非谓形容词”质疑[J].学术交流,1990(4).
作者姓名:蒋国辉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俄语系 博士研究生
摘    要:赵元任先生曾指出:“只能修饰名词,不能做谓语的形容词,严格地说,没有”。这个观点代表了早一些时候汉语语法学界对于形容词的普遍认识。近年来的“非谓形容词”一说,引起了语法学界对形容词的重新认识。现在,几乎在所有涉及形容词的语法论述中,都接受了“非谓形容词”这个范畴。不过,笔者通过一些观察和分析,觉得提出“非谓形容词”这一范畴的立论和取证,尚有不少疑点,所以在此不揣浅陋,提出一些肤浅的见解,就教于语法学界的前辈和同行。1.根据汉语语法研究中普遍接受的观点,划分词类依据三条标准:句法功能、司法形态和抽象意义。一般在分析“非谓形容词”(以下简称“非谓”)时,也运用了这三条标准,我们也就先以这三条标准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