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完成价值的简化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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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辽宁省统计局、沈阳市统计局、原重工业部东北冶总公司、原重工业部金化学建筑总公司联合工作组.建筑工程完成价值的简化计算方法[J].中国统计,19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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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辽宁省统计局、沈阳市统计局、原重工业部东北冶总公司、原重工业部金化学建筑总公司联合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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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每一个建筑工程的完成价值,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三部分构成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它的计算公式是:建筑工程完成价值= 直接费(1+间接费率)(1+利润率)按照这一公式,计算每一建筑工程的完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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