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中被害人权利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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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鑫磊.刑事和解中被害人权利探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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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鑫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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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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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和解制度以恢复性司法为制度核心,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在刑事和解中整个制度构建和程序要紧紧围绕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进行.为进一步彰显被害人的主体地位,在刑事和解中应着重在这样几个方面予以加强:其一,刑事和解中的自愿原则必须予以贯彻,充分尊重被害人的真实意愿,犯罪人及司法机关不得对被害人施加不当压力;其二,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应予以扩大,有利于被害人求偿权的实现;其三,刑事和解的效力应进一步明确,加强执行的强制力,从而在最后一道"关口"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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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害人 求偿权 自愿原则 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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