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洪武年间的都保制——兼论明初乡村基层行政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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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裕明.明代洪武年间的都保制——兼论明初乡村基层行政组织[J].江苏社会科学,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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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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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21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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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都保制为洪武十三年前明代乡村基层行政组织之一,是理解明初基层行政组织的关键.明洪武年间的都保制,乃是承袭宋元乡村基层组织旧制,广泛存在于南宋旧地的南方地区,同时北方部分地区亦有所设置,文献记载多简略为"都"而非"都保".洪武十四年的里甲制,既非承元,亦非返宋,而是明代的制度创新.现有洪武十三年前明代乡村基层组织的论述,多失之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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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都保制 里甲制 洪武年间 土地清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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