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的同心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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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汉军.生存的同心主义[J].广西社会科学,2007(4):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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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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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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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存的同心主义就是指“自己活着,也要让别人活着”的生存理念。人是物质人生和精神人生的统一体,物质人生尤其是精神人生使生存的同心主义成为必要和可能。在社会生活中,精神人生的实质性问题是个体之间、群体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为己与为人的关系问题,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与人为善、与自然为善。人性的教化以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实现生存的同心主义的基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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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同心主义 物质人生与精神人生 为己与为人 目的与手段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7)04-0036-04 |
修稿时间: | 2006年11月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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