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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早婚早育建立晚婚晚育新秩序
引用本文:罗珽.治理早婚早育建立晚婚晚育新秩序[J].西北人口,1992(2).
作者姓名:罗珽
作者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摘    要:(一)目前,农村早婚早育问题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中一个迫在眉睫的难题。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结果表明,按甘肃省城乡妇女目前的结婚速度,城镇地区有10.1%的妇女在法定结婚年龄20岁前结婚,农村地区有50.79%的妇女在法定结婚年龄前结婚,农村妇女在法定结婚年龄前结婚的比例为城镇妇女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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