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本位——公务员权利、义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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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家用.义务本位——公务员权利、义务分析[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6(1):6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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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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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刘家用(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安徽,宿州,2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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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务员是公共权力的实施者,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公务员的权利、义务与普通公民的权利、义务差异很大,公务员必须对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公务员权利只是履行其义务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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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务员 权利 义务 公共权力 |
文章编号: | 1003-2314(2005)01-0061-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12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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