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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方志的性质
引用本文:孙文举.论方志的性质[J].河北学刊,1983(4).
作者姓名:孙文举
摘    要:在我国的方志史上,对于方志的性质,长期以来就有不同的看法和主张,专家学者们在各自的方志学论著中都在探讨、阐述方志的性质问题,但至今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从历史上看,这种意见分歧曾表现为“史地之争”。一种意见认为方志属于地理。现存的唐代至清代多种方志的修纂者及研究者,在他们所写的《序》、《跋》和评述中,多把方志认作地理,唐人刘知几、李吉甫,宋人程大昌、王象之,清代的著名学者兼方志修纂者和辑佚者钱大昕、洪亮吉、孙星衍、李兆洛等人都是这种主张。这一派以戴震为代表,明确地阐述:“志以考地理,但悉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竟,侈言文献,岂所谓急务哉”。直接了当的以为越出地理的范围,已不是方志的事了。另一种意见认为方志是史。后汉郑玄就认为方志若“国史”,宋人郑兴裔也说:“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这一派以章学诚为代表,他更为明确地指出:“志属史体”。清代章学诚与戴震之间曾发生过争论。后来的梁启超、李泰棻、瞿宣颖等人也都承认方志即“地方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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