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行政伦理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 |
引用本文: | 刘爱莲,王爱芳,彭智勇.论社会主义行政伦理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J].江西社会科学,2002(1):152-154. |
| |
作者姓名: | 刘爱莲 王爱芳 彭智勇 |
| |
作者单位: | 1. 河海六学文学院 2. 河海大学文学院 |
| |
摘 要: | 社会主义行政伦理,是社会主义国家公职人员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社会主义行政伦理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个人与自身三方面关系理解。
|
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行政伦理 核心 为人民服务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