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观念切实贯彻农业用地开发“两个为主”的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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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元俊.更新观念切实贯彻农业用地开发“两个为主”的方针[J].新疆社会科学,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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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元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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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国土局整治农业区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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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央提出:种植业用地以深度开发为主和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事实表明,这“两个为主”的方针,同样也适用于新疆。主要根据有: 1、新疆耕地现有85%即700万亩休闲,复种指数1990年为96.5%,比全国少58.6个百分点。目前搞农业生产当然应首先充分利用现耕地,包括大力提高其复种指数。如果到2000年休闲面积减至400万亩,农作物复种面积由1990年的528万亩增至800万亩,大约就可节省相当于开荒造田560万亩的20多亿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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