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刑事责任的改革之路——从实体意义到程序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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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怀宇.严格刑事责任的改革之路——从实体意义到程序意义[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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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怀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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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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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严格刑事责任有实体性与程序性两种解释.实体意义的严格责任取消了罪过的要求,违反责任主义,存在道德上的缺陷;同时,也无法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在英美法系国家,存在以程序性严格责任取代实体性严格责任的趋势.就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若干犯罪而言,应当承认程序性严格责任的地位,以推定的方法来解决指控方难以证明主观罪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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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体性严格责任 程序性严格责任 罪过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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