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案件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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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宗辉.论知识产权案件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J].暨南学报,2015(2):8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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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宗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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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海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21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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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海大学中央高校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地方科技立法体系化研究》(批准号2014B2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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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权诉讼的专业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点反衬出ADR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上的灵活性、互利性和快捷性等优势,美国、欧盟、日本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既有实践也证明了知识产权ADR的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应当围绕立法衔接、组织构建、行业协会、诉讼调解、国际交流和实践探索等若干方面建构和推行自己的知识产权ADR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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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纠纷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仲裁 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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