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亚航空事故承运人责任的管辖权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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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丹. 韩亚航空事故承运人责任的管辖权探讨[J].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27(4): 25-31. DOI: 10.13766/j.bhsk.1008-2204.2014.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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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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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 上海 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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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3CFXll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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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为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责任的确定提供了统一的实体法规则。公约确定了5种管辖权,如何在其中做出选择不仅关系着诉讼能否顺利展开,也可能对最终的诉讼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结合韩亚航空事故的具体情况,对旅客一方可援引的5种《蒙特利尔公约》管辖权进行逐一分析,指出死伤的中国旅客将很难依据公约在美国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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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航空运输 承运人责任 管辖权 韩亚航空事故 赔偿范围 |
收稿时间: | 201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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