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产业化利益机制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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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仲达.对农业产业化利益机制问题的探讨[J].江苏统计,19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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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仲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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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吴江市国土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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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李鹏同志在九届一次全国人代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稳妥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流通渠道,推进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使农民不仅从生产中得到收益,也能分享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益。学习《政府工作报告》,联系吴江实际,笔者对吴江市农业产业化的利益机制问题作如下探讨。一、目前吴江市农业产业化利益机制的形式从吴江各地实践来看,目前全市农业产业化利益机制,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以龙头企业等中介组积与农户的利益机制。这类组积与农户作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和利益主体,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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