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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法院在宪法监督中的义务
作者姓名:王昊 钱建平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081(王昊),渤海大学政法学院 辽宁锦州121013(钱建平)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资助项目(2006LNSKLKTFX-38-15)
摘    要:宪法是一个国家民主制度的基础、法制的核心。历史上,宪法监督制度与宪法是同时产生的,并在长期的宪政实践中逐渐成熟和发展,任何法律,即使是最好的法律,如果不能贯彻执行,也不过是一张废纸。监督宪法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而为各国所重视。现代国家一般都建立了适宜本国国情的宪法监督制度。本丈就是从监督宪法实施的主管机关的角度来深入地剖析宪法监督,从而阐述在我国的宪政体系下,人民法院在宪法监督中的义务。

关 键 词:宪法监督  宪法诉讼  司宪义务  司宪职权  宪法诉讼制度
文章编号:1008-3391(2007)05-0010-03
修稿时间:200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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