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法院在宪法监督中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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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昊 钱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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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081(王昊),渤海大学政法学院 辽宁锦州121013(钱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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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资助项目(2006LNSKLKTFX-3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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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是一个国家民主制度的基础、法制的核心。历史上,宪法监督制度与宪法是同时产生的,并在长期的宪政实践中逐渐成熟和发展,任何法律,即使是最好的法律,如果不能贯彻执行,也不过是一张废纸。监督宪法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而为各国所重视。现代国家一般都建立了适宜本国国情的宪法监督制度。本丈就是从监督宪法实施的主管机关的角度来深入地剖析宪法监督,从而阐述在我国的宪政体系下,人民法院在宪法监督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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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监督 宪法诉讼 司宪义务 司宪职权 宪法诉讼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8-3391(2007)05-0010-03 |
修稿时间: | 2007-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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