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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销型集资活动的性质认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为切入点
引用本文:王昕宇.论传销型集资活动的性质认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为切入点[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4):122-125,131.
作者姓名:王昕宇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摘    要:传销型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传销的运作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吸收资金,在组织建构上具备传销的金字塔结构,客观行为又符合非法集资所要求的公开性、非法性、利诱性特征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同于传统传销活动以销售实际商品为名掩盖诈骗本质,传销型集资是以经营投资项目或者虚拟财产为名,在性质认定上难以与集资诈骗罪相区分.组织、领...

关 键 词:传销  集资诈骗  非法集资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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