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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西“天人合一”、“神人合一”对“依生之美”审美范式的体现
引用本文:覃志航.古代中西“天人合一”、“神人合一”对“依生之美”审美范式的体现[J].广西社会科学,2006(11):156-158.
作者姓名:覃志航
作者单位:河池职业学院,广西,河池,547000
摘    要:在古代中西“天人合一”、“神人合一”两种审美理想中,人作为主体,都明显地只是作为客体———天或神的派生和对象,主体人的潜能的自由实现,只能表现为对作为客体的天、神的顺从与趋同。可以说,中西古代的美只是大自然、天、神之美。这完全符合“依生之美”的本质规定,体现了“依生之美”的审美范式。

关 键 词:审美范式  “依生之美”  “竞争生美”  “整生之美”
文章编号:1004-6917(2006)11-0156-03
修稿时间:200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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