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墨家兼爱思想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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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井清.试谈墨家兼爱思想的积极性[J].甘肃社会科学,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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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井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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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墨家利之于民、益之于国的“兼爱”思想之所以值得推崇,我的看法是: 一、墨家解决社会矛盾方法的积极性。墨家思想的创世人墨子,处于春秋末期,出身于下层手工匠。他先“曾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木”,但不久,他发现儒家思想完全适于上层王公贵族特权者之利益,对奴隶们极为不利。他认为,所谓“仁”是“爱亲、亲旧、尊贵”,“礼乐”之所有上下尊卑之分,“仁爱之爱分远近亲疏之别,这完全是一种偏爱。由此他提倡“兼爱”,即爱应不分上下、尊卑、贵贱和远近,“我爱人人、人人爱我”,希望天下之人人应处在平等、和谐、友爱的社会环境之中,因为人人互爱,必然互相得到温暖,所以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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